关于组织开展六安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六科创〔2022〕1号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规划科发布时间:2022-01-11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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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六安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根据《六安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六政办秘〔2021〕144号)(附件1)和前期研究课题征集情况,现组织开展年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情况

根据前期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课题征集情况,经论证,首批选择6个研究方向作为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榜单,具体见《六安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首批榜单》(附件2)。申报单位按照附件2所列的榜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主进行项目申报。

二、项目申报条件

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及项目申报单位须符合《六安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信用记录良好。申报项目由项目申报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申报项目。

三、申报程序

1.注册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六安市科技管理服务平台

http://60.173.176.50:8000/stplan/index.jsp)进行填

报,如实完整填写有关基本信息,上传《六安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模版见附件3)等相关附件材料。系统网上申报开放时间:2022年1月11日8:00,关闭时间:2022年2月18日17:30。申报单位对填报信息、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属于县区的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须经所属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后方可申报。

2.审核推荐。市科技局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于2022年2月21日前,对申报项目进行网上审核。各县区推荐函、各申报单位在线打印经审核通过后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22年2月21日前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无差别综合窗口。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规划科:0564-3379796

市科技局窗口:0564-3378129

技术支持电话:0551-65660193

 

附件: 1.《六安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六政办秘〔2021〕144号)

2.六安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首批榜单

3.六安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

 

六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月10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首批榜单.docx

六安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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