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业主的一封信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科技局农社科发布时间:2022-02-11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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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业主:

首先祝您新春快乐!

根据《安徽省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关于移交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监管权限的函》等相关规定,我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和监管权限已移交至科技部门。2021年12月31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教育厅联合印发了《安徽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安徽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对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审批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请认真对照文件要求完善机构设置条件,做好到所属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申请设立培训机构的准备工作。请各位业主务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经营。我们将与你们一道共同维护好市场经营秩序!

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六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2月11日

 

咨询电话:市科技局3378378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霍邱2772770,金寨7057333,霍山5022492,舒城8621246,金安3261607,裕安3236257,叶集6489005,经开区369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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