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六政〔2022〕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中央、省驻六安有关单位,有关高校:
现将《六安市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六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2日
六安市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
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皖政〔2022〕64号)精神,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考察六安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不断塑造六安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市场导向、利益共享、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基本形成,全市各类创新要素加速集聚,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创新创业环境不断优化。当年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超过100亿元,当年库存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500家,累计转化省内外科技成果1500项以上。
二、破除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障碍
(一)建立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的科研攻关机制
发挥我市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聚焦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亟需、应用导向鲜明、影响广泛的重大技术攻关需求,积极争取并主动参与国家、省重大科技研发课题,力争实施1项以上省级“揭榜挂帅”专项项目。推动重点企业、龙头企业围绕我市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信息技术、新材料、绿色食品和生命健康、数字创意“5+1”主导产业领域,加强关键技术攻关,采取定向委托、公开竞争等方式,争取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项目。组织实施市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遴选一批致力于解决我市产业发展瓶颈的研究课题予以支持。突出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目标导向,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每年新增备案产学研合作项目20项左右(市科技局负责)。围绕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积极参与省产业基础能力提升、重大产业创新计划,争取我市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青年科学家项目等获批实施(市发改委负责)。
(二)落实中央、省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有关部署
改革评价机制。落实《安徽省自然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突出评价研究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贡献,将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减少论文数量要求(市科技局牵头)。督促市域内高校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赋予项目团队横向项目结余经费分配自主权。结余经费可用于相关科研业务支出或申请项目团队绩效奖励,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成果转移转化积极性(市科技局负责)。
加大考核力度。建立研发经费投入持续增加机制,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牵头)。落实《安徽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单项考核办法(试行)》,支持高校制定相关制度,对科研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人员进行分类激励,对从事科技成果转化人员实行单列考核和评价(皖西学院、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六安职业技术学院、皖西卫生职业学院负责)。提升科技投入效能,将财政支持经费与科技成果转化绩效挂钩。对财政经费连续两年以上支持的大院大所合作平台,根据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评价结果,通过预算专项安排或部门预算统筹资金安排再继续予以支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牵头)。
构建赋权与尽职免责机制。在安徽工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六安院实施“高校和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试点。在职务科技成果专门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建立的前提下,国有资产审计、清产核资时不再包括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形成的国有股权减值及破产清算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市科技局牵头)。授权高校院所办理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国有股权的转让、无偿划转或者对外投资等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及关键核心技术外,不需审批或者备案(市财政局牵头)。高校院所通过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价格的,或者通过协议定价并公示的,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其在科技成果定价中因科技成果转化后续价值变化产生的决策责任。推动建立健全审计、监督、检查结果跨部门互认机制(市审计局牵头)。
(三)构建成果转移转化供需融合发展机制
推动研发资源与企业需求精准高效对接。利用“羚羊”工业互联网等平台,提升我市创新资源整合能力,打通政企数据连接,打造以“云端应用程序+专业科创平台”为核心的科创服务体系。鼓励指导企业利用“羚羊”工业互联网平台,在实现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用平台”全覆盖的基础上,扩大规上工业企业“上平台”的覆盖率(市经信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共建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引导企业、高校院所针对产业行业技术难题长期稳定开展技术创新,推动产品研发、成果转移转化及应用示范,力争每年备案市级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5家左右。对高校院所科研团队已在六安落地转化,并取得阶段性产业化进展的科技成果,给予相应支持(市科技局负责)。
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深度参与科大讯飞“iFLYTEK A.I.开发者”大赛,设置1亿元资金池,支持大赛获奖创业项目与团队在六安落户,争取利用大赛平台为六安市招引一批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需求的科技型企业(市科技局牵头)。到2025年,力争动态选认科技特派员1500名,累计组建科技特派团25个,累计建设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30个。落实省产业链与创新链“双链融合专员”选派任务,自2023年开始,每年从各县区选派“双链融合专员”不少于4名,帮助企业开展技术需求挖掘、对接高校院所和领军企业科技资源和人才团队,服务乡村振兴二、三次产业发展(市科技局负责)。落实《安徽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办法(细则)。支持高校院所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收取服务费,建立健全实验管理人员激励政策(皖西学院、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六安职业技术学院、皖西卫生职业学院负责)。
三、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行动
(一)开展区域协同创新合作专项行动
加强上海对口六安科创协作。积极对接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对接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在沪科技资源(市科技局负责)。引导和支持重点行业、骨干企业联合上海高校院所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加快高端装备、新能源、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领域科创平台建设(市科技局牵头)。探索共建上海—六安科创孵化模式,与上海市共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立上海-六安科技项目联合攻关机制,推进我市企业与上海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实施产学研联合攻关。鼓励、引导企业到沪苏浙等地设置“研发飞地”(市科技局负责)。
加快合芜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以六安高新区为核心区,以各县区开发区为辐射区,打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应用示范基地。立足各县区开发区产业定位和创新发展需求,探索开展“飞地园区”合作模式,加强科技支撑引领区域创新协调发展(市科技局牵头)。争取安徽大学科技园六安分园落户六安高新区。推进安徽科技大市场六安市场建设,为企业开展科技要素对接服务,每年开展科技要素对接服务不少于20场次(市科技局牵头)。加强省级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支持我市技术转移中心提升服务能力(市科技局负责)。
(二)创新平台共建专项行动
推动大院大所合作共建平台建设。实施“攀亲结缘”工程,推动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在市内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共建成果转化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或大学科技园分园等,打造汇聚各类创新要素的优势平台(市科技局牵头)。对共建的创新平台保障建设用地需求,提供科研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用房和引进人才住房等支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负责)。
积极创建创新平台。落实安徽省科技创新平台高质量发展意见,加强创新平台统筹管理。发挥应流集团高性能合金材料制备及成形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带动作用。争取更多行业龙头企业、市内高校院所创建省“一室一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质检中心等省级创新平台(市科技局牵头)。组建市级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专班,从各县区选派“科技情报员”2名,定点联系在皖高校科研院所或高能级研发平台,寻找捕捉可转化成果信息、促成产学研合作对接、服务项目落地转化(市科技局牵头)。
(三)开展科技型企业培育壮大专项行动
助力企业转型升级。加大工业互联网培训力度,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按年度发布“三首”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对“三首”产品采取首购、订购等方式采购,促进“三首”产品研发和示范应用(市经信局负责)。鼓励支持市内领军科技企业牵头或参与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市科技局负责)。
提供科研用房保障。对引进的市外领军企业在六安市境内设立研发总部、区域研发中心,与高校院所共建实验室、研究院等,符合规定的按科研用地给予相应保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优先支持主导产业领域企业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按照省《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文件有关规定,对科技含量高、牵动性大、带动性强的重点项目,产业园区中工业项目配套建设用地面积占项目总面积的比例可以提高到不超过15%(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服务企业常态化。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培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到2025年实现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比2021年实现“双倍增”,总量分别达到500家和690家以上。对年销售收入过亿元企业研发投入为零的、对年销售收入达5亿元未组建研发机构的规上工业企业,开展点对点指导,推进其加大研发投入、组建企业研发机构。到2025年,实现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无研发活动、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无研发机构的规上工业企业“两清零”(市科技局负责)。
(四)开展科技成果中试孵化扩容专项行动
推进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支持领军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共建一批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推进存量新型研发机构做大做强,建立以成果转化为主导,兼具科技研发、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引进等多种功能的服务体系(市科技局负责)。落实省对企业和社会力量兴办新型研发机构的支持政策,满足条件的可在项目申报、职称评审、人才培养等方面享受科研事业单位同等待遇(市科技局负责)。
推进科技成果中试孵化基地建设。围绕产业发展需求,支持引导领军型科技企业、专业机构、六安叶集化工园区等主体,在高校院所附近或省级开发区园区建设通用型或行业型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到2025年,力争备案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1-2家(市科技局牵头)。依托霍山县经济开发区积极争创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支持六安大学科技园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科技局牵头)。
推进应用场景创新和示范。推动应用场景创新和示范。深入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推动企业与基础电信企业、行业解决方案提供商开展深度合作,挖掘多场景融合、多系统集成、多设备协同的应用项目,每年分行业、分领域发布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案例,打造一批“5G+”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样板工程(市“5+1”产业链推进组工作专班负责)。
(五)开展科技成果对接交易提质专项行动
推进技术转移载体建设。落实省有关工作部署,做好技术转移机构促成落地技术交易数量和成交额排名的组织、申报工作(市科技局负责)。充分利用省科学家、企业家、投资家交流互动融合平台,积极参与相关交流互动和学习培训(市发改委牵头)。按照省自然科研系列技术经纪职称评审工作相关要求,推荐我市符合条件的技术转移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技术经纪专业职称(市科技局牵头)。对承担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按成果转化收益给予不低于5%的奖励,奖励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皖西学院、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六安职业技术学院、皖西卫生职业学院负责)。
(六)开展金融支撑科技成果转化增效专项行动
强化科技与金融融合。支持商业银行等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或科技支行,鼓励设立科技金融事业部。支持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企业开发“科技研发贷”“科技成果转化贷”“人才贷”等信贷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开展授信。推广研发保险、成果转化保险等新兴科技保险业务(六安银保监分局负责)。探索建立科技贷款“政银担”模式,对合作银行、合作担保机构按照各自风险比例进行代偿(市科技局牵头)。
建立投资基金群。参与安徽省资助中国科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市财政局牵头)。发挥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子基金作用,投资区域内具有比较竞争优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开展“科特贷”助力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市科技局牵头)。引入高端基金和投资团队,对前瞻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投资(市产投公司负责)。加强拟上市科技型企业培育,推动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市金融监管局牵头)。大力招引股权投资基金及其管理机构来我市集聚发展(市金融监管局牵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定期会商制度,推动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专班,做好统筹、协调、管理和服务,积极开展好促成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成果对接的各项工作(市科技局牵头)。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贯彻落实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市中院牵头)。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效能,开展知识产权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区域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工程,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建成20个左右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三)加强统计分析。对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进行信息采集,统计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定期通报各县区研发经费投入、技术合同交易额、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等重点指标,精准督导各县区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市科技局负责)。
(四)加强宣传推介。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努力营造重视科技成果转化、紧抓科技成果转化的社会氛围(市科技局负责)。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1.重点任务分工
2.六安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1
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成果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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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除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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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的科研攻关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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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发挥我市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聚焦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亟需、应用导向鲜明、影响广泛的重大技术攻关需求,积极争取并主动参与国家、省重大科技研发课题,力争实施1项以上省级“揭榜挂帅”专项项目。推动重点企业、龙头企业围绕我市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信息技术、新材料、绿色食品和生命健康、数字创意“5+1”主导产业领域,加强关键技术攻关,采取定向委托、公开竞争等方式,争取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项目。组织实施市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遴选一批致力于解决我市产业发展瓶颈的研究课题予以支持。突出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目标导向,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每年新增备案产学研合作项目20项左右。 |
市科技局 |
/ |
直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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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围绕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积极参与省产业基础能力提升、重大产业创新计划,争取我市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青年科学家项目等获批实施。 |
市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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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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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成果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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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落实中央、省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有关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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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落实《安徽省自然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突出评价研究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贡献,将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减少论文数量要求。 |
市科技局 |
市人社局 |
直接落实 |
|||
4 |
督促市域内高校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赋予项目团队横向项目结余经费分配自主权。结余经费可用于相关科研业务支出或申请项目团队绩效奖励,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成果转移转化积极性。 |
市科技局 |
/ |
直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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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立研发经费投入持续增加机制,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
直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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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落实《安徽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单项考核办法(试行)》,支持高校制定相关制度,对科研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人员进行分类激励,对从事科技成果转化人员实行单列考核和评价。 |
皖西学院、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六安职业技术学院、皖西卫生职业学院 |
/ |
直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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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提升科技投入效能,将财政支持经费与科技成果转化绩效挂钩。对财政经费连续两年以上支持的大院大所合作平台,根据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评价结果,通过预算专项安排或部门预算统筹资金安排再继续予以支持。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
大院大所合作平台落户后,建立年度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评价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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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成果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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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在安徽工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六安院实施“高校和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试点。在职务科技成果专门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建立的前提下,国有资产审计、清产核资时不再包括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形成的国有股权减值及破产清算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 |
市科技局 |
市财政局 |
直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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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授权高校院所办理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国有股权的转让、无偿划转或者对外投资等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及关键核心技术外,不需审批或者备案。 |
市财政局 |
市科技局、市教体局 |
直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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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高校院所通过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价格的,或者通过协议定价并公示的,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其在科技成果定价中因科技成果转化后续价值变化产生的决策责任。推动建立健全审计、监督、检查结果跨部门互认机制。 |
市审计局 |
市科技局、市教体局、市财政局 |
直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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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构建成果转移转化供需融合发展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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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利用“羚羊”工业互联网等平台,提升我市创新资源整合能力,打通政企数据连接,打造以“云端应用程序+专业科创平台”为核心的科创服务体系。鼓励指导企业利用“羚羊”工业互联网平台,在实现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用平台”全覆盖的基础上,扩大规上工业企业“上平台”的覆盖率。 |
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
/ |
直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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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成果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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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推动高校院所与企业联合共建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引导企业、高校院所针对产业行业技术难题长期稳定开展技术创新,推动产品研发、成果转移转化及应用示范,力争每年备案市级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5家左右。对高校院所科研团队已在六安落地转化,并取得阶段性产业化进展的科技成果,给予相应支持。 |
市科技局 |
/ |
直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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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深度参与科大讯飞“iFLYTEK A.I.开发者”大赛,设置1亿元资金池,支持大赛获奖创业项目与团队在六安落户,争取利用大赛平台为六安市招引一批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需求的科技型企业。 |
市科技局 |
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投创中心、市产投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
落实《科大讯飞“iFLYTEK A.I.开发者”大赛获奖项目落地支持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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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到2025年,力争动态选认科技特派员1500名,累计组建科技特派团25个,累计建设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30个。落实省产业链与创新链“双链融合专员”选派任务,自2023年开始,每年从各县区选派“双链融合专员”不少于4名,帮助企业开展技术需求挖掘、对接高校院所和领军企业科技资源和人才团队,服务乡村振兴二、三次产业发展。 |
市科技局 |
/ |
直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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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落实《安徽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办法(细则)。支持高校院所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收取服务费,建立健全实验管理人员激励政策。 |
皖西学院、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六安职业技术学院、皖西卫生职业学院 |
/ |
直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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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成果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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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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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区域协同创新合作专项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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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积极对接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对接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在沪科技资源。 |
市科技局 |
/ |
直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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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引导和支持重点行业、骨干企业联合上海高校院所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加快高端装备、新能源、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领域科创平台建设。 |
市科技局 |
市发改委、 市经信局、 市人社局 |
直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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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探索共建上海—六安科创孵化模式,与上海市共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立上海-六安科技项目联合攻关机制,推进我市企业与上海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实施产学研联合攻关。鼓励、引导企业到沪苏浙等地设置“研发飞地”。 |
市科技局 |
/ |
直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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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以六安高新区为核心区,以各县区开发区为辐射区,打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应用示范基地。立足各县区开发区产业定位和创新发展需求,探索开展“飞地园区”合作模式,加强科技支撑引领区域创新协调发展。 |
市科技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
直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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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争取安徽大学科技园六安分园落户六安高新区。推进安徽科技大市场六安市场建设,为企业开展科技要素对接服务,每年开展科技要素对接服务不少于20场次。 |
市科技局 |
裕安区人民政府 |
直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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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加强省级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支持我市技术转移中心提升服务能力。 |
市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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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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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成果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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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创新平台共建专项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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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实施“攀亲结缘”工程,推动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在市内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共建成果转化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或大学科技园分园等,打造汇聚各类创新要素的优势平台。 |
市科技局 |
市发改委、 市经信局 |
直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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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对共建的创新平台保障建设用地需求,提供科研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用房和引进人才住房等支持。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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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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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落实安徽省科技创新平台高质量发展意见,加强创新平台统筹管理。发挥应流集团高性能合金材料制备及成形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带动作用。争取更多市内高校院所、行业龙头企业创建省“一室一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质检中心等省级创新平台。 |
市科技局 |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
直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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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组建市级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专班,从各县区选派“科技情报员”2名,定点联系在皖高校科研院所或高能级研发平台,寻找捕捉可转化成果信息、促成产学研合作对接、服务项目落地转化。 |
市科技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
出台《六安市科技成果转化专班工作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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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成果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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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展科技型企业培育壮大专项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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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加大工业互联网培训力度,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按年度发布“三首”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对“三首”产品采取首购、订购等方式采购,促进“三首”产品研发和示范应用。 |
市经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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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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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鼓励支持市内领军科技企业牵头或参与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 |
市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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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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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对引进的市外领军企业在六安市境内设立研发总部、区域研发中心,与高校院所共建实验室、研究院等,符合规定的按科研用地给予相应保障。 |
市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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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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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优先支持主导产业领域企业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按照省《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文件有关规定,对科技含量高、牵动性大、带动性强的重点项目,产业园区中工业项目配套建设用地面积占项目总面积的比例可以提高到不超过15%。 |
市住建局、 市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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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实施市政府办《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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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培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到2025年实现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比2021年实现“双倍增”,总量分别达到500家和690家以上。对年销售收入过亿元企业研发投入为零的、对年销售收入达5亿元未组建研发机构的规上工业企业,开展点对点指导,推进其加大研发投入、组建企业研发机构。到2025年,实现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无研发活动、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无研发机构的规上工业企业“两清零”。 |
市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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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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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成果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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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展科技成果中试孵化扩容专项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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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领军企业协同共建一批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推进存量新型研发机构做大做强,建立以成果转化为主导,兼具科技研发、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引进等多种功能的服务体系。 |
市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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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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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落实省对企业和社会力量兴办新型研发机构的支持政策,满足条件的可在项目申报、职称评审、人才培养等方面享受科研事业单位同等待遇。 |
市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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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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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围绕产业发展需求,支持引导领军型科技企业、专业机构、六安叶集化工园区等主体,在高校院所附近或省级开发区园区建设通用型或行业型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到2025年,力争备案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1-2家。 |
市科技局 |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
直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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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依托霍山县经济开发区积极争创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支持六安大学科技园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
市科技局 |
霍山县人民政府、金安区 人民政府 |
直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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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推动应用场景创新和示范。深入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推动企业与基础电信企业、行业解决方案提供商开展深度合作,挖掘多场景融合、多系统集成、多设备协同的应用项目,每年分行业、分领域发布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案例,打造一批“5G+”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样板工程。 |
市“5+1”产业链推进组工作专班(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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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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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成果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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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展科技成果对接交易提质专项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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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落实省有关工作部署,做好技术转移机构促成落地技术交易数量和成交额排名的组织、申报工作。 |
市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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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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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充分利用省科学家、企业家、投资家交流互动融合平台,积极参与相关交流互动和学习培训。 |
市发改委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
直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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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按照省自然科研系列技术经纪职称评审工作相关要求,推荐我市符合条件的技术转移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技术经纪专业职称。 |
市科技局 |
市人社局 |
直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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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对承担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按成果转化收益给予不低于5%的奖励,奖励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 |
皖西学院、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六安职业技术学院、皖西卫生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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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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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展金融支撑科技成果转化增效专项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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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支持商业银行等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或科技支行,鼓励设立科技金融事业部。支持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企业开发“科技研发贷”“科技成果转化贷”“人才贷”等信贷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开展授信。推广研发保险、成果转化保险等新兴科技保险业务。 |
六安银保监 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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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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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成果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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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探索建立科技贷款“政银担”模式,对合作银行、合作担保机构按照各自风险比例进行代偿。 |
市科技局 |
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中行六安市中心支行、六安银保监分局、市担保公司 |
直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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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参与安徽省资助中国科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 |
市财政局 |
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教体局 |
直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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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发挥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子基金作用,投资区域内具有比较竞争优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开展“科特贷”助力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 |
市科技局 |
邮储六安市 分行 |
直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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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引入高端基金和投资团队,对前瞻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投资。 |
市产投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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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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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加强拟上市科技型企业培育,推动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
市金融监管局 |
市科技局、 市经信局 |
直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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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大力招引股权投资基金及其管理机构来我市集聚发展。 |
市金融监管局 |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产投公司 |
直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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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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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建立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定期会商制度,推动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专班,做好统筹、协调、管理和服务,积极开展好促成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成果对接的各项工作。 |
市科技局 |
各成员单位 |
出台《六安市科技成果转化专班工作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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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成果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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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贯彻落实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 |
市中院 |
市市场监管局 |
直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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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效能,开展知识产权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区域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文旅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六安海关、市林业局 |
直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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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工程,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建成20个左右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发改委、 市科技局 |
直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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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对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进行信息采集,统计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定期通报各县区研发经费投入、技术合同交易额、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等重点指标,精准督导各县区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
市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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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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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努力营造重视科技成果转化、紧抓科技成果转化的社会氛围。 |
市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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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落实 |
附件2
六安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召集人、副召集人
召 集 人:王 红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副召集人:李修俊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守富 市科技局局长
二、领导小组成员
陈久松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市委非公工委书记
吴立新 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吴景春 市发改委总经济师
滑晓琴 市科技局副局长
李 挺 市经信局四级调研员
鹿翌元 市财政局副局长
涂蓉蓉 市人社局副局长
张金永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罗时新 市生态环境局二级调研员
宗 琳 市住建局市房屋征收安置处主任
程 玉 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陈 刚 市文旅局副局长
程志平 市中医药管理局专职副局长
朱维清 市审计局副局长
王 军 市市场监管局市场稽查专员
余爱臣 市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宋 波 六安银保监分局局长
刘 东 皖西学院科研处副处长
朱修传 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校务处(科研处)处长
汪本勤 六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
黄 梅 皖西卫生职业学院教务处处长
张 蕾 市产投公司副总经理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科技局李守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科技局滑晓琴同志兼任,市科技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