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科技特派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揭榜挂帅暨农机补短板项目榜单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科技局农社科发布时间:2024-05-21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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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科技特派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揭榜挂帅暨农机装备补短板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现公开征集2024年安徽省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揭榜挂帅暨农机补短板项目榜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需求领域

以实际需求为导向,聚焦适用于丘陵山区和经济作物种植、畜禽水产养殖、中药材种植等应用场景的小微型农机,凝练筛选一批关键攻关需求,形成农机补短板“需求清单”。

二、征集对象条件

(一)征集对象

项目需求征集对象为发榜方,是指提出重大技术需求的、市内注册且投产的农机装备领域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科研及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二)征集条件

发榜方应符合下列条件:

1.需求应聚焦制约我省农业物质技术装备可持续发展、同行业具有竞争优势的核心技术。项目实施周期2年。

2.项目需求应包含明确的技术指标、成果形式、预期完成时限、产权归属、利益分配等,且尚未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

3.发榜方不得存在承担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结题验收或至申报截止日期三年内有撤销、不通过验收项目的情况。

4.已列入省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其它部门农机装备补短板项目支持的,不予申报。

5.发榜方信用记录良好,并就信用情况作出书面承诺。

6.2024年11月前完成新型样机研制,样机主要功能参数齐全,并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佐证材料(检验报告、推广鉴定报告、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或其它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农机产品具有市场应用场景,实施期内可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项目负责人条件和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如非在职人员,须由申报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2.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超龄一般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由项目申报单位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聘用、延迟退休等)。

四、工作程序

(一)征集论证榜单。发榜方提出需求榜单。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发榜方提出的榜单,开展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遴选出影响力大、公益性强、应用面广、产业急需的榜单,向市科技局推荐。

(二)发榜。市科技局对各县区推荐的榜单进行形式审查,并向社会公开发榜。

(三)对接揭榜。由科研单位或法人实体进行揭榜。揭榜方主动与发榜方对接,细化落实合作具体内容,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意向合作协议或技术合同。

(四)立项实施。市科技局针对揭榜项目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后下达项目立项计划。由发榜方与揭榜方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或技术合同后,签项目任务书,启动实施,并报省科技厅备案。

五、相关申报材料

发榜方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完整填写《安徽省科技特派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揭榜挂帅暨农机补短板项目需求表》。

2.发榜方2023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或超过100万元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和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中的研发费用为准,如企业有资本化费用须另附证明;统计部门数据做重要参考)。

3.发榜方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各县区科技局在《2024年安徽省科技特派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揭榜挂帅暨农机装备补短板项目需求表》(以下简称《需求表》)上加盖公章,于2024年5月27日前将《需求表》(一式两份)、论证情况报告、形式审查表、汇总表、县区科技局出具的项目推荐函、项目资金配套承诺函送到市科技局农社科。

业务咨询联系电话:3371667。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揭榜挂帅暨农机补短板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4年安徽省科技特派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揭榜挂帅暨农机补短板项目需求表.doc

附件3.2024年安徽省科技特派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揭榜挂帅暨农机补短板项目需求汇总表.doc

附件42024年科技特派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揭榜挂帅暨农机补短板项目形式审查表.doc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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