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根据市政务公开办通知,对照司法局清理的保留(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其中起草或实施的市政府(市政府办)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继续有效)2件、废止4件、宣布失效1件、市级财政支出涉及取消执行7件,以市科技局名义制定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继续有效)5件,现予以公布。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清理意见 |
起草或实施的市政府(市政府办)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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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六政〔2022〕67号 |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
继续有效 |
2 |
六政办〔2017〕21号 |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 |
继续有效 |
3 |
六政秘〔2018〕111号 |
关于印发六安市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废止 |
4 |
六政办秘〔2021〕144号 |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废止 |
5 |
六政办秘〔2020〕1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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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的实施意见 |
废止 |
6 |
六政办〔2017〕28号 |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细则的通知 |
废止 |
7 |
六政秘〔2018〕112号 |
关于印发六安市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
失效 |
市科技局名义制定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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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六科特办〔2022〕3号 |
关于印发《六安市科技特派团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等四个办法(指引)的通知 |
有效 |
2 |
六科〔2021〕7号 |
关于印发《六安市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六安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
有效 |
3 |
六科高〔2020〕50号 |
六安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六安市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有效 |
4 |
六科〔2014〕23号 |
关于印发《六安市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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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
5 |
六科〔2014〕24号 |
关于印发《六安市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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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财政支出条款 |
清理意见 |
市级财政支出政策调整完善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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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六政办〔2017〕21号 |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 |
三、政策措施 4.加强经费保障。市、县区每年从科技创新驱动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经费,主要用于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补助和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特派员创业链工作站、农业科技园区给予一定的补助,对年度考评为优秀的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特派员创业链工作站、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特派员及首席专家,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
取消执行 |
2 |
六政办〔2017〕28号 |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细则的通知 |
第三条 市财政安排市级科技团队扶持资金,在县区政府(管委)先行投入支持的基础上,通过出资参股方式扶持。 |
取消执行 |
3 |
六政秘〔2018〕111号 |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三、支持政策 |
取消执行 |
4 |
六政秘〔2018〕112号 |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
推进产学研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引导和服务本地企业紧盯高端科技创新资源...高校院所在我市创办、合办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优秀的,在省奖励的基础上按1:1给予配套奖励……对于新组建的国家、省、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的奖励。。……4.完善科技成果孵化服务体系。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经备案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的补助。等全文共4条财政投入条款。 |
取消执行 |
5 |
六政办秘〔2020〕160号 |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的实施意见 |
二、重点工作 (一)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1.对于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1%以上且为正增长的规模以上企业,按其R&D经费的1%予以补助……补助资金减半……。(二)引导高校院所加大研发投入。5. 鼓励高校院所联合企业开展横向课题研究(含企业自立研发项目)。横向科研经费按合同由高校院所、企业自主管理、规范使用,对实际到账100万元及以上的单个项目,可视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对首次纳入统计的科研机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奖励资金用于研发。等全文共3条财政投入条款。 |
取消执行 |
6 |
六政办秘〔2021〕144号 |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第四条 基金择优支持围绕我市产业需求、社会发展、民生改善、人口健康等领域开展的有明确应用场景的关键技术研究,单个项目支持额度原则上不低于80万元。 |
取消执行 |
7 |
六政〔2022〕67号 |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
二、破除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障碍。(二)落实中央、省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有关部署。加大考核力度。建立研发经费投入持续增加机制,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牵头)。落实《安徽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单项考核办法(试行)》,支持高校制定相关……将财政支持经费与科技成果转化绩效挂钩。对财政经费连续两年以上支持的大院大所合作平台,根据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评价结果,通过预算专项安排或部门预算统筹资金安排再继续予以支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牵头)。 |
取消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