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六安市科技扶贫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科技局发布时间:2016-11-11 11:00
字号: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为组织动员全市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科技扶贫事业,加快我市“科技扶贫行动”的进程,充分调动全社会科技资源助力实现精准脱贫。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加强科技扶贫实施意见》(科农〔2016〕8号)和《中共六安市委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六发〔2016〕3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出台了《六安市科技扶贫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0年,全市科技特派员队伍动态发展到1000人以上,建立农业科技专家大院120家,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工作站50个,每年组织实施科技扶贫项目10项以上,农村科技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农村贫困地区基层科技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

一是研究制定《六安市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科技特派员工作投入、激励、选派机制,选优配强特派员队伍,推动市场化运作。引导科技人员与农业企业、示范基地和农民采用“合同”、“契约”等形式,明确责、权、利关系,建立“利益共享、互惠双赢”的利益共同体,使之外有推力、内有动力,充分激发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的动力和活力。二是积极组织科技特派员通过科技培训、技术承包、技术入股、示范推广等形式开展包村联户科技帮扶活动,帮助贫困地区解决生产中技术难题,支持和引导科技特派员带资金、带技术领办经济实体,建设技术服务及成果转化平台,实施农业科技研发和产业化项目,推动高效特色农业创新发展,以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带动更多的贫困农民脱贫致富。

 (二)强化项目资金支持

一是对贫困县区或科技扶贫类项目申报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从2016年起至2020年,将省一般性科技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科技扶贫,将科技扶贫和科技帮扶类项目资金全部用于科技扶贫。二是认真组织实施好省科技扶贫、科技帮扶、一般性转移支付等项目,切实把科技扶贫项目与脱贫目标任务有效对接,实现精准扶贫。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农产品及生产基地,提高特色种养业技术水平;支持与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或直接与贫困村建立利益联接机制的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以及直接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扶贫帮扶能力;支持贫困地区农村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与扶贫开发相对接,为产业脱贫、就业脱贫提供科技支撑。

(三)创新人才选派机制

一是科技特派员选派要按照“科技创业、服务农民”的要求,坚持“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原则,让科技人员与农业企业、产业基地和专业大户直接见面、沟通、交流,做好“选”与“派”的结合。鼓励和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农林科技人员和专业人才深入农村开展创业服务;鼓励和支持农村实用人才、专业大户、致富能手、协会带头人加入农村科技特派员队伍,进一步增强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每年新选派50名科技特派员到贫困县乡村、企业开展技术服务。二是根据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派科技人才到贫困县区开展科技扶贫,提供“一对一”、“一帮一”、“一带一”的精准科技服务;同时做好贫困地区种养植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的受培工作,提升贫困地区的乡土人才的科技服务水平。每年向每个贫困县区选派科技人才15名,培训本地人才2名。

(四)加强农村科技服务平台建设

一是按照“政府引导、专家指导、企业主导”的原则,围绕区域优势特色产业,依托龙头骨干企业,从高校院所选聘专家教授作为首席专家,配备必要的基础设施条件,建立农业科技专家大院,架起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直接参与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的桥梁。二是引导和支持科技特派员在产业链各个环节开展创业和服务,形成以科技特派员为主导的创业链,在产业链各个节点培育一批创新企业,实施一批创业项目,转化一批先进技术,延伸产业链条,提升科技含量,提高生产效益,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三是以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力度,引导和支持农业科技园区提档升级,推进农业科技园区成为农业高新技术成果研发转化、农业科技人才培养、现代农业新兴产业集聚的重要基地。四是依托农业科技园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加强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建设,打造农业农村领域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完善创业服务平台,降低创业门槛和风险,为科技特派员和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乡村人才等开展农村科技创业营造专业化、便捷化的创业环境。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将科技扶贫纳入《六安市“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把贫困地区科技扶贫工作作为我市“十三五”科技工作的重要目标任务。进一步修订完善《六安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高奖补标准。对新建的国家、省、市级农业科技园区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补助;对新建的国家、省、市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工作站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补助;对新建的省、市级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补助。对年度考评为优秀的科技特派员和首席专家分别给予2000元和5000元的奖励,对当年评为优秀的创业链工作站、农业科技园区、专家大院和首席专家,分别给予5万元的奖励。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64-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