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六安市科技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0年1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3.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表
3.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表
4.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表
5.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
6.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7.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8.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9.2020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10.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1.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3.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3.关于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4.关于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5.关于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6.关于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8.关于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9.关于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0.关于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1.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重要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第一条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六安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19〕9号)和《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六发〔2019〕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科学技术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 市科学技术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申报并组织和监督实施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协调管理市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并监督实施。
(四)拟订基础研究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负责省科技奖提名工作。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推进国家和省实验室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编制市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七)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市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十)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县区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层次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负责编制出国(境)培训计划和项目报批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做好相关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三)承担市国防科技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对一般性出国(境)培训项目和其他培训项目不再进行审批审核,由各部门结合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安排。对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事项不再进行审核,重在加强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科技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预算包括科技局部门本级预算和科技局部门下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一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个,),编制29个(其中:行政编14个,参公编0个,事业15个),实有人数52人(其中:在职30人,离休0人,退休22人)。
三、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以提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为抓手,推进技术创新
1、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和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凝练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重大核心技术需求,集中力量开展科技攻关。重点围绕装备制造(人工智能)、绿色食品、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电子信息、采矿冶金(新材料)六大主导产业及“一谷一带”“一岭一库”建设,以实施科技创新项目为载体,引导和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开展行业共性关键性技术攻关,提升企业自主创新研发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强化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增材制造陶瓷铸型在熔模精密铸造中的应用示范”的跟踪和服务,进一步提升应流集团在我国先进制造技术、航空发动机和其他高端装备技术等方面的影响力。
2、加快“一室一中心”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应流集团省级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加快航空发动机高温合金叶片、燃气轮机高温合金叶片、航天动力高温合金结构件、核电站核岛核一级主泵泵壳、叶轮等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以应流集团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为标杆,支持和引导重点行业、骨干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等技术创新载体,瞄准全国产业技术创新制高点,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推动我市“一室一中心”建设,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
3、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各类创新要素的导向作用,促进企业改善研发条件,强化工业核心战略,通过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大力引进一批科技型企业和高科技项目,推进规上工业企业数量和质量不断提升。建立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金融机构及社会其他力量参与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技研发投入体系,形成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的良性机制。强化创新政策导向作用,推进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政策落实。进一步加大政策激励和督查考核力度,突出对基础性、战略性和公益性研究的支持,引导各地进一步加大财政科技经费投入,着力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科技创新。支持和鼓励各地探索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研究出台引导和鼓励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政策措施,推动科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科技研发统计工作,实施分类指导,进一步提高企业政策知晓率,调动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研发费用归集的主动性。
(二)以培育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为抓手,推进产业创新
4、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行动。强化科技成果导向作用。认真落实科技成果转化“三权”收益政策,加大对科技人员奖励力度,进一步激发科研机构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积极探索产学研合作的新机制、新模式,聚焦发展最急需、面向未来有潜力的关键核心技术,进一步整合产业技术创新资源,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科技型骨干企业和各类科技开发园区集聚,不断增强产业技术集成创新和转化新动能,促进科技成果加速形成和转化,提升我市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引领和推动产业经济转型升级发展。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成果登记。将科技成果作为项目申报、平台建设等绩效评价指标。
5、推进省级高新区提档升级。充分把握好裕安区经开区更名省级高新区的契机,进一步加大宣传和招商引资力度,按照“强基础、补短板,重特色”的要求,以把高新区建设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高新技术企业家迅速成长基地为目标,强化跟踪指导和服务,充分发挥政策引领作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做强主导优势产业,完善创新服务体系,深化产学研用合作,激励科技人员、企业家创业,进一步增强高新区创新能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高质量发展,着力培育引领裕安区乃至全市经济转型发展新动能。对照国家级高新区创建标准,排出时间表,逐项抓好落实,为适时启动国家高新区创建工作夯实基础。
6、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大力引进一批研发投入大、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列出问题清单,采取点对点辅导帮扶,从科技攻关、研发平台、人才引进等方面落实政策支持,形成梯次发展。简化优化申报流程,组织开展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主业。加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技术改造力度,加快“小升高”步伐。引导合作银行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常态化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推动扶持企业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大力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增强创新能力,为发展壮大实体经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7、推动产业集聚创新平台建设。完成六安大学科技园核心区二期的建设并投入使用。逐步完善核心区及其周边公共交通、餐饮、生活娱乐等设施配套。健全园区管理与服务体系,优化园区创业环境,提升创业成功率。深化与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重点企业合作,强化重点项目对接合作,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在大学园落户,打造集投融资服务、科技成果转化运用,科技人才引进和培养等于一身的全市综合性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围绕我市传统和特色优势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现代服务业、高端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组建一批高效服务产业升级发展的共性技术创新共享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大学科技园和科创中心的龙头带动作用,积极引导本地高校及开发园区,通过自建、引入团队、联合大企业或投资机构等建设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进一步完善孵化器的管理服务和功能配套,创新孵化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支持打造创新创业资源汇聚、高端人才团队集聚、产业先进技术集成、科技体制改革试验平台。
(三)以产学研用对接合作为抓手,推进协同创新
8、主动融入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紧紧抓住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这一新的重大发展机遇,充分叠加“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中部崛起、承接产业转移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红利,主动融入,建设战略支点,打造创新引擎。鼓励各地对接沪苏浙科技部门共同制定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承担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建设科技资源共享平台,联动整合长三角技术市场,聚焦关键性核心技术需求,组织实施一批长三角联合攻关项目。
9、加强产学研深度合作。积极服务和引导本地企业走出去,引进来,紧盯国内外顶级科技研发机构,对接高端科技创新资源,建立密切的产学研用合作关系,不断提升融合发展水平,合力打造创新人才集聚、创新生态优良、创新动力强劲的创新发展新高地。围绕我市传统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企业与省内外高校院所深度合作,推动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和引导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国有企业或联合高校院所,建设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共性技术研发机构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并引导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价值链高端布局。
10、强化协同创新平台建设。鼓励支持两院院士与企业紧密合作,建设院士工作站,推动科技与经济在更高层次上融合发展。引导和支持企业建设高端特色农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创建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特色农业创业链工作站和农业科技园区,服务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升级。支持国家级研发机构、省内外高校院所和大型科技企业在我市设立研发机构或分支机构,与市内高校、院所、企业共建研发合作平台和人才培养基地。支持产业龙头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组建多形式、紧密型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新型科技研发机构,广泛开展技术合作,突破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形成产业技术标准,实施技术转移转化行动,加速科技成果的商业化运用。
(四)以强化乡村振兴科技支撑为抓手,推进农业创新
11、强化科技扶贫工作。进一步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引导广大科技特派员深入贫困地区建功立业。进一步提升贫困地区种养植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等乡土科技人才的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科技特派员通过科技培训、技术承包、技术入股、示范推广等形式开展包村联户科技帮扶活动。聚焦生物育种、农业装备、农产品精深加工、生态环保和智能农业等重点领域加强协同攻关,实施农业科技研发和产业化项目,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研发转化,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扶贫和乡村振兴。
12、建设农村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瞄准“四大平台”发展战略技术需求,依托重点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组建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和创业链工作站,推进农村科技创新发展。引导和支持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在产业链各个环节开展创业服务,在产业链各个节点培育一批创新企业,实施一批创业项目,转化一批科技成果,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业发展效益。加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力度,引导和支持市级农业科技园区提档升级。支持安徽六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农业特色产业骨干龙头企业与国内外重点科研院所、高校和知名企业战略合作,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打造具有竞争优势的农业科技创新高地。
13、提升县域科技创新能力。鼓励符合条件的县根据自身特点和发展定位,选择一个建设主题,积极申报国家或省级创新型县(市),打造创新驱动发展标杆,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型企业等为载体,进一步整合科技、人才、信息、金融等资源,布局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现代农业“星创天地”。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六安市科技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由以下13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1.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附表1)
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表(附表2)
3.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表(附表3)
4.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表(附表4)
5.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附表5)
6.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附表6)
7.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附表7)
8.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附表8)
9.2020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附表9)
10.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附表10)
11.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附表11)
12.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附表12)
13.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附表13)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科技局部门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6097.26万元,较上年6923.38万元减少826.12万元,减少11.93%,主要原因: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70.48万元,因为人员增加。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896.6万元。
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6027.26万元、纳入特设户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7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科学技术支出6030.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12万元.
二、关于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科技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27.26万元,较上年6625.18万元减少597.92万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27.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97.92万元,下降9.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23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30.8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 0.54万元,主要用于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6.89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 26.89 万元,主要用于局(委、办)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四)“科学技术支出”5960.14万元
三、关于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科技局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1.7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78.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4.63万元、伙食补助费11.16万元、 绩效工资39.09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86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0.5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6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8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万元、住房公积金26.8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49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9.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万元、水费7万元、电费8万元、印刷费、邮电费1.7万元、物业管理费56万元、差旅费5万元、会议费5.5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工会经费2.62万元、福利费0.12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9万元,主要包括: 医疗费2.3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63万元。
四、关于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科技局部门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
科技局部门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关于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科技局部门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0万元。
科技局部门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0万元。
六、关于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科技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科技局部门2020年收支总预算6097.26万元,较上年减少826.12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6027.26万元、纳入特设户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70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6030.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12万元。
七、关于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组织收入70万元,部门可支配收入6027.26万元,减少原因主要项目支出减少。
八、关于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6097.26万元,同上年相比减少826.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安排6027.26万元,同上年相比减少826.12万元。各项支出增减原因分析: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70.48万元,因为人员增加。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896.6万元。
九、关于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20年共安排支出项目6个,资金总额5527.53万元(包括所有资金),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5457.53万元,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安排0万元,纳入特设户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安排70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0万元,政府债券收入安排0万元,转移性收入安排0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1、科技创新专项资金500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500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六安市市级科技创新驱动专项资金使用操作规程》、《六安市创新驱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等
项目内容:共计5000万元,其中:①支持市级重点企业项目、配套省级科技创新政策1500万元;②对县区综合奖补3500万元【①农村和社会发展429万元。其中:新建市级农业科技园区 56万元;新建市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工作站34万元;新建市级面上农业科技专家大院40万元;新建贫困村农业专家大院140万元;专家大院绩效评价80万元;创业链工作站绩效评价38万元;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价14万元;优秀首席专家绩效评价13万元;农业园区绩效评价14万元。②平台和成果转化1151万元。其中: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奖励60万元;省重点实验室认定奖励50万元;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通过奖励18万元;科技成果登记奖励180万元;省科技奖获奖奖励40万元;创新创业大赛奖金20万元;市级创新型企业认定奖励75万元;企业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补助608万元。③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830万元。其中:高企认定奖励500万元;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认定奖励105万元;新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20万元;新备案省级众创空间奖励60万元;市级众创空间备案奖励50万元;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45万元;众创空间绩效评价50万元。④扶持人才资金690万元。其中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扶持资金600万元;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价30万元;新建院士工作站60万元。⑤市科创中心孵化资金500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委托业务费500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2.1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2.科技工作经费36万元.,其中:①委托专业机构档案整理费用、科技项目评审评估费用、高企业培育、科技创新政策宣传普及及网络维护费用、创新创业大赛活动组织经费及江淮双创汇活动组织经费及创建经费19万元;②宣传咨询费4万元;③科技会议系统视频会议室建设经费5万元;④扶贫及创建工作经费等8万元。金额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截止9月底该项目支出进度滞后序时进度约40%,在2019年预算基础上压减9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关于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六组字〔2017〕4号)、关于印发《安徽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及《安徽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的通知(皖档发〔2011〕18号)、《关于印发六安市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市科特办[2017]2号)、《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六政办[2017]21号)、《关于印发六安市科技扶贫实施意见的通知》(六科〔2016〕3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配套文件的要求》(“1+6+2”配套政策)(皖政办〔2015〕40号)、《六安市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皖政办〔2016〕59号)、《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17〕67号)、省科技厅《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大赛的通知》(科高秘〔2017〕217号)、市科技局《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六安赛区大赛的通知》(六科高〔2017〕13号)
项目内容:1、委托专业机构档案整理,开展高企业培育、科技创新政策培训及网络维护、党建及创建等活动;2、政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2人换装;3、开展扶贫工作活动。
项目起止时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委托业务费36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8.42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3、科技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费用3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对市科技局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方案的审核意见》
项目内容:用于科技信息管理网络服务平台建设培训服务及网络维护。
项目起止时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委托业务费3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5.25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4、驻村扶贫及挂职干部补助3.93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
项目内容:用于①市科技局2人到金安区城北乡瓦屋台村(曹士昌、顾娟)生活补助:3.6万元(1500*12月*2人)②交通费0.3264万元:六安市到金安区城北乡10元,城北乡到瓦屋台村7公里,每公里计1元,共计17元*8次*12月*2人=3264元。金额较2017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新增。
项目起止时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93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二)六安市科学技术局部门二级单位——六安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2020年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1、科技创业服务中心运维经费15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80万元,纳入特设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70万元。
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项目内容:其中:①电商培育收入销售额300万以上高企培训费用45万元;②入孵企业项目申报指导及产学研对接20万元;③安装玻璃雨栅、零星维修等20万元;④孵化资金评审和验收5万元;⑤组织入孵科技企业科技政策学习及高新技术培训等25万元;⑥中心律师、审计等咨询服务费20万元;⑦科技政策宣传普及等15万元。新增项目,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运营经费”、“科技宣传普及及网络维护 ”、“生产力中心购买服务经费”三个项目合并,金额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物业管理费等纳入基本支出预算,且由于支出进度滞后核减该单位经费。
项目起止时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维修(护)费31.5万元、咨询费3万元、办公费25万元、培训费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5万元、资本性支出2.5万元、委托业务费70万元(纳入特设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7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2.5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2、 创业中心维修维护经费307.6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项目立项依据:《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六安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暨入孵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项目内容:其中:①科创中心A楼外墙政体更换铝塑板及顶楼彩钢瓦维修更换专项260万元,主要用于科创中心A楼外墙南面、北面及东面真石漆全部铲除并用铝塑板整体更换,彻底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对19楼顶生锈的彩钢瓦全部更换新型防水的彩钢瓦,解决19层室内长期漏水的问题;②是科创中心C楼屋顶防水工程47.6万元,由于于市科创中心C楼长期漏水,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园区正常运行,将原有生锈的彩钢瓦全部拆除,铲除原有2000平方的防水层,重新做防水,解决市科创中心C楼3层室内长期漏水的问题。本项目为2020年新增项目。
项目起止时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细化编制为:维修(护)费307.6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307.6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政府购买服务。
十、关于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根据“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部门实际,2020年共安排“三公”经费预算7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3.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市科技局在经费使用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严格执行《六安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236 号)等规定。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严格执行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5万元,较2018年预算持平。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科技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2.4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较上年减少141.97万元,下降51.74%,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统计口径不一致。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科技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9.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3.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六安市科学技术局单位固定资产总金额6761.29万元,较上年增长6558.28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6535.58万元、通用设备190.11万元、专用设备0.44万元、其他资产35.16万元。
机关车改后保留车辆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有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有0台(套)。
2020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购置费0万元。
2020年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四)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科技局部门2020年5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按规定编制绩效目标。部门预算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共3个,涉及预算资金5457.6万元。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重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是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2020年部门预算表(13张)
3.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表.PDF.pdf
4.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表.PDF.pdf.pdf
5.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PDF.pdf.pdf
12.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