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同心科创工程”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同心科创工程”项目的通知》(皖科成果秘〔2024〕304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项目申报、审核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在六安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信用纪录良好,运行管理规范。
(二)项目申报单位须有一定的研发投入,具备较为完备的科研基础条件,财务状况良好。申报单位须提供近2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成立时间不足2年的,按实际会计年度提供,数据与系统一致。不能提供一个完整会计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企业,原则上不得申报。
(三)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社会信用纪录良好,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项目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超龄原则上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由项目申报单位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项目主持人没有主持在研省科技重大专项和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四)项目主持人或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应为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项目申报单位与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专家前期应就相关领域有一定的产学研对接和合作基础。
(五)每个单位每年限申报1个同心科创项目;同一项目已获省财政资金资助或已通过其它渠道申请省财政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六)其他申报条件详见省科技厅申报通知要求。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申报。项目主持人登录科技大脑门户网站(https://kjdn.ahinfo.org.cn/portal/#/portal),进入“办事大厅”,选择“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后,申报单位进入系统审核。系统填报启动时间为10月14日8:00,项目填写成功后,项目申报单位于10月18日前下载系统提交的PDF申报书报所在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逾期不予以受理。
(二)县区审核推荐。
1.严格审核把关。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六安市科技局关于加强科技计划项目审核与资金使用监管的实施细则(修订稿)》(六科组〔2024〕13号)要求,做好宣传和申报辅导工作,对申报单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申报单位、项目主持人等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进行核查。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不予以推荐。
2.积极落实配套资金。2024年“同心科创工程”项目采取公开竞争方式进行立项支持,省、市(县)、企业分别按照20%、20%、60%比例共同出资。企业牵头申报县(区)所属县区需落实20%的配套资金支持,并在推荐函中承诺“县(区)配套资金不低于省支持资金”。
3.推荐时间。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于10月21日上午下班前将推荐函、项目汇总表(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盖章,扫描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科,逾期不予以受理。
三、注意事项
1.项目实施周期最长不超过3年。
2.项目立项后,省财政实际资助额度少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无力解决的应主动放弃立项资格。
四、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成果科:0564-3378286
省科技网络中心技术支持:0551-66161997
电子邮箱:403049858@qq.com
附件:
附件1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同心科创工程”项目的通知.pdf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