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安徽省十大标杆场景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市有关单位,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
现将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安徽省十大标杆场景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为做好我市标杆场景案例的申报、审核、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领域
标杆场景指围绕政府治理、社会民生、产业升级、科技创新等领域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由场景业主方(一般为项目投资主体)和技术供给方两方面主体共同建设并落地的,实现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前沿技术应用示范和验证迭代,具备核心技术领先、应用前景良好、复制推广性高、产业带动性强等特点的新技术新产品综合性应用项目。
(一)政府治理
围绕数字安徽建设,在智慧政务、交通治理、城市安全、城市应急、市场监管、生态治理、“双碳”及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实现新技术、新产品的创新应用,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府治理服务。
(二)社会民生
围绕数字社会治理,在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养老、智慧文旅、跨界融合消费、乡村振兴等领域,实现新技术、新产品的创新应用,促进社会民生示范场景建设。
(三)产业升级
围绕数字经济发展,在工业、农业、服务业、金融等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传统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智能制造、国企数字化转型、智能网联、智慧建筑、智慧农业、智慧物流等,实现新技术、新产品的创新应用,加速产业快速发展升级。
(四)科技创新
围绕量子信息、空天信息、低空经济、下一代人工智能、具身智能、生物制造、核聚变能等未来产业培育,以及空间在轨服务、前沿新材料、文化和科技融合、战略性矿产资源、大宗商品资源配置、高端医学装备、网络安全等特色研究领域,形成示范性、可体验、可推广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场景样板,探索场景驱动的科技创新范式。
(五)区域示范类综合应用场景
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等为促进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加速优质企业和产业资源集聚,立足自身产业、政策、资源等优势,依托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开展区域特色场景建设,谋划打造的综合性、集成性重大应用场景。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标杆场景案例由场景业主方(一般为项目投资主体)牵头申报,申报单位须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明晰的自主知识产权,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且在信用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创设时间。申报标杆场景始建时间为2024年1月1日以后且在安徽建设落地完成,对于实施周期较长的典型场景建设案例,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场景始建时间。相关申报材料中场景建设成效应以2025年12月前完成的工作进展和成效为主。
(三)申报案例。标杆场景案例为在安徽省内落地应用且着力攻克科研创新短板瓶颈、服务企业重大共性需求、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解决群众关注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等,具备技术创新性、示范带动性、价值引领性等特点,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具有较大的应用推广价值。
(四)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保证申报材料客观真实、完整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和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相关要求,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可向社会公开。
三、申报流程
(一)积极组织。市有关单位及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认真梳理应用场景建设典型案例,组织行业单位及管辖地区单位积极申报安徽省标杆场景案例。
(二)系统申报。申报单位登录科技大脑门户网站(https://kjdn.ahinfo.org.cn/portal/#/portal),进入“办事大厅”,选择“项目申报—其他—标杆示范场景项目”,按要求填写《安徽省标杆场景案例申报书》(附件1)。系统填报起始时间:2026年3月16日8:00,关闭时间:2026年3月31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三)审核推荐。各市直单位和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对申报单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于2026年4月1日12:00前将《安徽省标杆场景案例推荐汇总表》(附件2)盖章版及电子版反馈至市科技局成果科。
(四)材料报送。场景案例申报时需先通过系统提交电子材料,待拟入选的标杆场景案例公示开始后5个工作日内,再按要求报送5份装订成册的纸质材料,未公示的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564-3378286
电子邮箱:403049858@qq.com
附件:
附件1 关于开展安徽省十大标杆场景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pdf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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