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6年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6年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厅文件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业孵化载体开展申报工作,认真做好申报指导、信用核查、材料审核、实地核查、对外公示和推荐上报等工作。
1.请各申报单位登录安徽科技大脑平台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填报完成后下载打印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送至所在县区科技管理部门。
2.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汇总审核后,于11月9日前将孵化器认定推荐材料纸质原件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科。电子版报送至邮箱:laskjjcg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函、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孵化器申报书(系统下载打印)等。
3.原安徽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资格保留至2027年12月31日,保留期满后仍未认定为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的不再纳入孵化器管理体系。鼓励原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加快转型升级,积极申报2026年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型企业孵化器。
4.各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并提供真实、准确的证明材料,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做好前置把关、真实性核查等工作。如存在弄虚作假、把关不严、未履职尽责等情况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市科技局成果科 0564-3378286、3379265
附件:
附件1.皖科成果秘〔2026〕275号关于开展2026年度安徽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6年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书.docx;
附件3.2026年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推荐汇总表.doc。
六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10月27日
标签:
关联信息
智能问答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1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