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六安市2025年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科学普及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皖科智〔2021〕12号,以下简称《办法》)和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5年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2025年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本市区域内登记或注册的有关单位(机构),符合《办法》第二章申报条件,均可申请省科普基地认定。
二、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对象须按照《办法》第九条有关要求准备以下申报材料,并确保材料客观真实:
(一)《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申报表》(见附件)。
(二)以附件形式提供申报单位开展科普活动的场地和仪器设备有关材料、近三年从事各类科普工作或开展科普活动的活动记录和照片材料、科普工作管理制度和年度科普工作计划、上年度科普经费投入及其他相关材料。
三、有关要求
(一)推荐名额: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和市直相关单位各限额推荐1个;
(二)申报程序:
一是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和推荐名额,遴选符合条件的单位登录科技大脑门户网站(https://kjdn.ahinfo.org.cn/portal/#/portal),进入“办事大厅-科学普及”,选择“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按要求填写提交申报材料后,申报单位进入系统审核。系统填报(包括申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5月6日17:00。
二是申报单位于4月30日前下载打印系统提交的PDF申报表及相关附材料,报送至推荐单位(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三是推荐单位(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把关,并出具推荐函,于5月6日前将带水印的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市科技局规划科。
四是市科技局将择优推荐到省科技厅。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孙闻朗
联系电话:3379796
电子邮箱:2439805049@qq.com
附件:
皖科改秘〔2025〕77号关于开展2025年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2025年4月18日
标签:
关联信息